2023年关于市乡村振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足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根据《关于印发〈XX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X〔2023〕X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XX市法治社会建设(2020-2025年)工作举措》确定的各项任务,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弱项为重点,全面促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为法治X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奠定坚实基础。
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议事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定期对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自查,该报备的及时报备,该审查的及时审查。(牵头科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机关党办、规划财务科、考核评估科、京蒙协作科、开发指导科、社会帮扶科、监测中心、试验示范、驻村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督促各县(区)及其相关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渠道对衔接资金下达计划、资金使用分配方案、资金拨付情况等内容进行公开公示,让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充分享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促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牵头科室:规划财务科;配合科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开发指导科。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经过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法治审核、审议决定、签署、编号、公布等程序,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还应当进行风险评估。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基本要求,健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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