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关于地方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的探索与实践

国资委关于地方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的探索与实践

    2016年10月,A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近年来,各地从主要内容、程序要求、配套保障、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探索落实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有效推进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
    一、前置研究的主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提出的国有企业党委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六个方面的规定,成为各地制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文本的“立足点”。一是聚焦重点难点。例如,北京市从战略规划类、规章制度及管理类、生产经营类、职工权益和社会责任类、其他类等五个方面明确党委前置研究的20项内容。同时,考虑到首都国企老字号多、品牌多,但有的企业党委对企业品牌等无形资产转让的审核把关不严,专门将“企业品牌等重要无形资产转让或让渡使用权等重大问题”列入党委需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如浙江省将前置研究讨论事项集中在战略方向、宏观层面,提出19条需要前置研究的事项。二是体现分层分类。各地紧贴企业股权结构、主责主业、规模大小、管理模式等实际,细化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例如上海市区分市场竞争、金融服务、功能保障三类企业。市场竞争类企业重点关注企业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等,细化90个具体事项。金融服务类企业重点围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等,细化34个具体事项。功能保障类企业针对企业安全风险控制等工作确定32个具体事项。三是建立负面清单。为更好发挥党委把关定向作用,各地还制定了党委前置研究事项的负面清单,列出不需要党委前置研究事项。例如北京市列出负面清单7项;陕西省列出负面清单5项;xx省全面建立国有企业党委研究决定、前置研究和负面清单“三张清单”。
    二、前置研究的程序要求
    各地从会前、会中、会后3个层面落实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程序。一是工作流程精细。各地将前置研究讨论程序细化为“提出事项、研究讨论、落实执行、结果反馈”等环节,并要求企业党委对前置讨论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分析论证。例如重庆市实施“党委会先议、会前沟通、会上表达、会后报告”“四步工作法”。江苏省从议题组织、会前准备、会议通知、会议召开、意见提出、会议记录、存档归档等7个方面进行规定。二是把握讨论要求。各地重点围绕“四个是否”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契合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进行讨论研究把关。陕西省提出“五个不能”,即不能以其他形式的会议代替党委会议,不能把党委“参与决策”变成“陪衬决策”。不能以党委书记或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个人参与决策代替党委集体研究讨论,不能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不能把党委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和指挥中心。三是注重结果反馈。各地强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董事会、经理层的决策结果反馈给党委。如发现董事会、经理层办公会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应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如得不到纠正,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或者出资人报告。例如辽宁省出台《关于强化国有企业党委领导作用建立“三议一报告一执行”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推动落实党委“前置程序”。
    三、前置研究的配套措施
    各地在落实党委前置研究时,注重制度衔接,及时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等内部相关管理制度,明晰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一是进一步推进“党建入章”。各地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党委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例如xx省在印发省属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指导文本》的同时,一并印发《省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修订指引》。二是完善党委议事决策机制。各地要求企业明确党委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规则、议定事项落实等内容。例如xx省出台《省属监管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修订参考模板(2020)》,指导推动监管企业明确党组织的决策事项、职责范围和履职程序;广东省制定《省属企业议事决策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操作规程》,对党委会如何研究决策重大事项、如何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明确,并推动各企业全部建立健全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三是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各地根据企业实际细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厘清党委和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例如广西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监管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规范党组织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深圳市国企制定详细的“三重一大”决策权责清单,明确党委自主决策、参与决策、审议决策的职责边界,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党委会议题申报研究决策落实工作指引,将党委会前置决策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
    四、前置研究的责任追究
    为落实好党委前置研究,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贯彻执行。一是明确责任。例如厦门市在《厦门市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示范文本(试行)》中提出建立“党委组织部门、国资监管机构党组织、国有企业党委”三级职责体系,明确各级职责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调研检查。各地组织部门和国资委党委对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要求各企业的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报本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党组织备案。江苏省组建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调研、工作调度等方式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责任追究。各地以党建责任制考核为手段,以问责机制为抓手,对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工作进行考核问责。例如xx省提出对违反“前置程序”要求、性质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对出现的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等失误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容错纠错。拉萨市将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之中。

地方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问题与应对思考基于济南的实验调研

    小微企业数量多、活力强,是发展实体经济的有力支撑。国家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金融行业支持小微企业提出了较高的要求。2021年,在xx省济南市本地企业贷款余额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仍处于较低水平,说明小微企业存在的融资难问题比较显著。2020年以来,“入不敷出”是当前众多企业面临的主要财务困境,资金流入持续缩减、成本费用持续支出,导致企业财务压力持续增大,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机构要适应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既要支持小微企业的有序发展,又要有效规避风险。鉴于此,对济南市的小微企业就融资现状与风险问题进行调研,发现部分银行通过有效的机制与方法在融资风险规避方面探索出了新的路径,获得了可行经验。基于此,本文对济南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的应对策略进行针对性分析,以期对小微企业规避融资风险与建设征信体系提供思路。
    一、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首先,目前市场情况下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近年来,随着货币政策持续收紧,银行陆续调整了经济政策,减少对小微企业的放贷,总量供给越来越少;银行为了规避风险、降低成本,更愿意为财务透明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市场上一些利用不动产抵押物的小微企业存在资金流动不明、信评等级低等问题,使得小微企业贷款的门槛逐渐变高,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申请多持回避态度,审批经常拒批[1]。同时,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与中间环节支出在无形增加了贷款成本,而从民间渠道获取借贷需要付出较大代价,但得到的款额扣除利息与人情成本之后也所剩无几。
    其次,小微企业的经营资金大多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据调研可知,济南市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主要来源为自有资金与内部留存收益,近年来基本保持在60%左右。由于依赖内部融资与自身经营,小微企业受盈利、净资产数量与预期收益等方面的影响较大,无法长久生存,只能选择借贷方式从外部融资。调研显示,目前济南市诸多小微企业通过银行借贷形式进行了外部融资。
    再次,小微企业不良贷款逐步增加。2021年年末,济南市小微企业贷款中,排名前列的为批发零售业(35.82%)、制造业(14.72%)、公共设施管理业11.87%)、农林牧渔业(10.56%)、交通运输业(7.35%)。综合而言,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多集中于传统行业与第二产业,科技类与现代服务类行业较少。虽然受益于国家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优惠政策,但受大环境影响,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在近些年有所上升,由6.89亿元上升为8.52亿元,不良资产净增1.63亿元,贷款不良率在整体上也处于上升态势。
    二、地方小微企业存在的融资风险
    (一)资金调动与融资结构不合理,引发企业经济危机
    小微企业如果在可控流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就会导致自身无法按时还款,银行就会下调小微企业的信评等级,小微企业便会失去贷款机会,从而出现缺乏资金维持企业运转的情况。还有部分小微企业作为担保人受到牵连,导致企业账户被冻结而无法正常经营。调研发现,济南部分小微企业为了获得发展机会,不仅向正规银行进行借贷,还向小额贷款公司借贷,试图在获取利润后偿还[2],但多数小微企业在未获得利润之前就已背上巨额债务,导致无法偿还短期负债,这不仅增加了小微企业的经济压力,还使其资金链断裂,最终不得不面临破产局面。此外,部分小微企业未考虑自身情况与时机,在没有准确判断市场风险与自身实力的基础上就盲目扩张,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融资风险,直接引发了小微企业的经济危机。
    (二)贷款风险防控难度大,尚未构建小微金融服务体系
小微企业存在的资金回收难、应收账款多等问题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信贷风险仍在加剧,贷款质量也在持续下降,银行对其融资风险防控仍有较大难度。首先,小微企业存在生命周期短、经营不稳定、受政策影响大等问题。小微企业因自身实力弱、技术与人才匮乏,破产可能性较高;小微企业存在缺乏抵押物与担保人的风险,并兼有信息失衡问题,因财务信息不明、管理粗放,真伪难辨,给银行识别信用风险带来较大困难。其次,银行还要面对信贷管理技术缺乏的问题。与大中型公司业务相比,小微企业存在信贷金额少、笔数多等问题,风险管理的核心差异较大,且缺乏成熟技术借鉴。而银行信贷管理主要依靠地缘优势的经验法,在异地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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