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躺平式干部调研报告(5874字)
当前,我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正深入推进,广大党员干部也正锻造作风,提升能力,积极进取,担当作为。但极个别党员干部却不担当、不作为,不思进取,庸碌无为。这种“躺平式干部”虽是少数,却极大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与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格格不入,亟须进行治理。
一、“躺平式干部”的表现形式
“躺平”本来是网络词汇,现在用来表示部分人看淡竞争、主动追求低欲望的生活。这种消极心态看似是享受无压力的理想生活,实则是不担当、不作为,不思进取,缺乏干事创业的勇气和动力。归纳起来,“躺平式”干部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1、混日子的“躺平式干部”。这类人多是部门副职或是老前辈,年龄大了,临近退休。他们凭借着昔日的地位、资历和关系等,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混日子,不思进取,不求上进,消极怠工,提前进入退休状态,对工作是能应付就应付,对个人成就、荣誉等看得很淡,不丢掉工作、工资照发是其底线。与其他年龄段相比,50—59岁的党员干部最容易出现混日子的“躺平”现象。
2、投机取巧、偷奸耍滑的“躺平式干部”。这类人干工作挑挑拣拣,拈轻怕重,有利的抢着干,不利的绕着走,干工作不积极,有功劳却不放过。正如一位乡干部讲的:这类人的心思不在工作上,主观上不愿意做事,服务群众靠“表演”,“只喊号子不拉纤,撸起袖子一边看”,落实工作时,虚字当头、空字挂帅,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成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3、有关系有背景的“躺平式干部”。这类人,是单位或部门少数“有背景”的关系户,自恃背后有“人”,有恃无恐,不愿做事,不想干活儿,单位或部门领导也不敢给他们派活儿。这类人不需要干多少事,晋升晋级却不受影响,工资福利也一点不少,“躺平还能赢”!
4、不会做事的“躺平式干部”。这类人,办事效率低下,遇事不会做,碰到问题解决不了,其主观上也愿意做事,但工作能力相对不足。这类人多数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不易接受新事物,也不愿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因此政策理解力差,执行力弱,工作效率低,大小事都请示报告,却始终不得工作要领,不能有效胜任工作。对待这类人,单位或部门领导不敢也不愿交办其重要任务,使其逐渐沦为“躺平”人。
5、不敢做事、不愿做事的“躺平式干部”。这类人原本是有干劲、愿干事、能干事的人,但有的是在某次工作中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过失或错误,受到了处分,有的是在提拔晋升时遭遇失败,受到挫折和打击,使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严重受挫。这些人经受“打击”或“挫折”之后,工作时要么是思前恐后,畏首畏尾,要么是灰心丧气,积极性受挫,觉得“啥都不干难找缺陷,不做事情不担风险”,逐渐成为不敢做事、不愿做事的“躺平”人。
6、事事以领导态度为“风向标”的选择性“躺平式干部”。这类人并非没有能力,但作风拖沓、不重时效,无视群众诉求,事事以领导态度为“风向标”,守着条条框框办事。对领导重视的工作,就快马加鞭抓落实;对领导不怎么重视的工作,则选择性忽视;对领导没有要求、没有细化实施办法的工作,就“不会干不愿干不敢干”;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上推下卸,能拖一阵是一阵,无视群众诉求,选择性“躺平”,使得一些原本可以化解的矛盾、解决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群众叫苦连天。
二、“躺平式干部”的形成原因
“躺平式干部”的形成,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观上在于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定力不过硬,客观上则与现有的机构职责划分、考核评价激励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等有关。
1、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人民至上”观念弱化
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认识不到所从事工作的崇高意义,“人民至上”观念弱化,把工作看作是个人的事,而不是人民群众的事,面对工作总是先考虑个人得失,一做事就觉得吃亏不舒服。个别干部封建思想严重,对身份的认知存在偏差,误以为当干部就是“当官”,可以整天游山玩水,吃香喝辣,当他们在工作中遇到难题,无力解决了,就存在逃避心理,忘记了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选择“躺平”,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以“躺平”的心态应对一切。
2、个别基层机构职责界限不清,岗位职责设置不明
当前,个别基层机构权责不清,职能越位和缺位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岗位职责设置不明,存在一人多岗和一岗多责的情况,容易导致忙闲不均等问题。调研中发现:个别基层干部并不是严格按照定岗定责来划分的,而是人随事走,遇到紧急、重要的任务时,比如疫情防控时、再比如秸秆禁烧时,基层大量人员会从现有岗位被抽调去补位,也就是说,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并不只是完全从事本岗位工作,还承担着相当多的岗位之外的特殊任务或临时任务,这种情况在基层乡镇是普遍存在的。岗位职责任务不清,有时就会导致忙闲不均的情况发生,有的忙死,有的闲死,而且经常会出现忙者愈忙、闲者愈闲、鞭打快牛的情况。正如一位乡干部讲的:“干的越多,分配的任务也就越多,忙的总有做不完的事”,而不干事的人就越来越不干事,逐步成为了“躺平人”。
3、考核评价制度不精准不完善,影响到党员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长期以来,考核评价被视为工作的“指挥棒”。当前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影响到党员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是个别地方和部门对考核结果缺乏有效使用,除了按照规定比例选拔出来的少数优秀干部,其余的干部基本都是合格,不合格的干部基本没有,考核内容只停留在纸面而没有落实到具体管理工作中,难以对考核对象产生切实有效的绩效压力。二是个别地方和部门在考核时不注重实绩导向,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出现了多干多吃亏、少干不吃亏、“躺平还能躺赢”的怪现象,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激励手段比较单一,无法提供有效的制度激励
长期以来,基层干部主要依赖晋升激励和薪酬激励,并辅之以荣誉性奖励,但目前仍然面临着激励手段单一、有效激励不足的问题。一方面,基层干部晋升“天花板效应”明显,这一问题在县(市)区基层体现得更为突出,有学者称之为“科级天花板”现象。虽然现在已经进行了职务职级并行改革,拓宽了基层干部职业发展空间,增加了晋升路线,但是晋升激励不足问题依然存在。按照现有规定,职级名额、数量依单位层级和人员数量而定,越往基层,名额越少,而且职级或被领导职务人员兼任,或用以解决基层存量人员待遇,实际留给普通干部的名额有限,基层干部晋升难以突破“天花板效应”。另一方面,按照现行的工资福利政策,基层干部薪酬固定,不能随意增减,无法体现工作量的大小。因此,对基层干部而言,干得多不一定拿得多,拿得多的也不一定干得多,这就不易调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5、问责制度不健全,公职人员退出机制不畅通
目前,惩戒问责制度还不健全不完善,也缺乏干部淘汰机制,公职人员退出通道不畅。一方面,目前的惩戒问责制度还不健全不完善,在问责上存在泛化和简单化现象,问责事项多是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生态环境事件等,对其他领域的错误问责较少,对“躺平”等不作为现象的问责更是少之又少。另一方面,缺乏干部淘汰机制,公职人员退出通道不畅,人员能上不能下,难进更难出,只要不违法犯罪,不犯大的错误,就很难丢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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