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有关工作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入实施“强基、造血、塑形、铸魂”具体要求,围绕“两条底线、三个重点、一个加强”,把区的优势、镇的特点、村的资源结合起来,构建“一带三区”乡村振兴新格局,加大投入完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产业优结构、强品牌、促发展,深入农村综合改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农民收入。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
2023年上半年,我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始终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上下功夫,围绕中央、省、市和区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三农”工作。统筹组织全区迎接2022年度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市委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亮牌提醒、闭环推进”工作和XX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推动实施了XX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组织编制了《XX区关于开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XX区落实区镇村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XX区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的意见》《关于做好XX区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系列重要文件,扎实有效推动各项工作,2023年上半年预计农业总产值29.19亿元,增速19%(第一季度完成农业总产值11.73亿元,增速8.3%)。
(一)聚焦“两个”底线谋高质量发展。一是守住粮食安全底线。锚定我区粮食播种面积21.31万亩、产量8.08万吨、油料播种面积4.54万亩的必达目标,实施农业科技示范引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投入1020.2万元种植业保险,保障了种植业的稳定发展。2023年我区春耕粮食播种面积9.1485万亩,同比增加0.3088万亩;花生播种面积2.6916万亩,与去年基本持平;蔬菜播种面积6.7870万亩,同比增加0.2760万亩。通过召开春耕现场会及部署发动粮食生产工作,在横沥、芦洲、汝湖等创建粮食高产示范片3个,引进推广水稻、玉米、花生等粮食作物新品种40余个。制定了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搭建了组织架构,落实土壤普查资金300余万元。积极开展农资门店执法检查50余次,培训农药经营使用企业法人近250余人,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上半年100%完成农产品检查任务指标,合格率达100%,全面保障“舌尖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完成补建高标准农田2500亩及改造提升5600亩项目的前期工作,管理好已建成15.78万亩高标准农田。同时,开展“数字+轻骑兵”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行动,早造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水稻、鲜食玉米、大豆农作物优新品种共28个,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共9项,累计出动“轻骑兵”30次,140人,完成半年粮食安全和保供目标任务。二是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盯紧3010户脱贫户返贫监测工作,落实季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重点关注返贫风险点,如因病、因残返贫等,通过各镇(街)排查,现纳入动态监测的有40户161人。深入推进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汝湖镇、横沥镇、芦洲镇2023年驻镇帮镇扶村项目正在有序推进。高质量推进东西部协作工作,投入财政资金5500万元,谋划实施项目26个,现各项目如期推进。加大重点区域帮扶力度,通过“组团式”帮扶的方式,在医疗、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聚焦乡村产业谋高质量发展。一是抓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2023年1月通过了农业农村部认定评审;2月,被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是加快XX区现代农业示范区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编制完成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启动征地工作,开展项目前期储备,预制菜生产、大米加工、梅菜加工、肉类加工和荔枝加工等10宗项目意向进驻产业园,打造成为区域内农业深加工的特色园区。三是发挥平台功能。依托XX区现代农业示范区乡村振兴产业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公园和“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平台载体,夯实产业发展根基,拓展农业多功能开发,培优培育地域特色农业品牌100余个,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打造“都市农业”经济圈。四是抓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积极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指导组织2家企业申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农业生产社会化生产托管服务组织20家,初步完成我区农业社会化组织名录库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运营中心平台的搭建,创建了我区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区、镇(街)、村三级服务体系架构,大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修订我区土地规模流转奖补政策,大力落实土地规模流转奖补70余万元,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和科技化水平;打造一批有特色的“粤字号”农产品品牌,发动3家企业申报“粤字号”品牌,不断提升发展动能。积极争取市级龙头企业贴息贷款,我区11家企业获得市级贷款贴息补贴资金155.3万元(全市453.5万元,约占全市1/3),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五是扎实推动涉农产业项目建设。推动2022年深圳乡村振兴招商会5宗签约项目建设,推荐3宗项目纳入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全市5宗),《XX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入库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区政府审议,近期可印发实施。六是扎实做好稳产保供。稳定生猪基础产能,完成生猪存栏19.21万头,能繁母猪存栏1.95万头,生猪出栏17.79万头,生猪屠宰检疫38.11万头,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压实防疫主体责任,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春防期间完成家禽禽流感免疫132.59万只,猪口蹄疫免疫20.43万头,牛口蹄疫免疫0.353万头,春秋防群体动态免疫密度均达到90%以上。同时,做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累计屠宰检疫185.58万头(只),并通过1155.19万元养殖业保险,全方位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的稳定供给。
(三)聚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谋高质量建设。一是高标准建设示范带。投入1.9亿元,组建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专班,实施“东江湾畔·三产融合”(预计7月底完工)“都市田园”(预计12月底完工)2条示范带建设,巩固提升“七仙汝湖·诗画田园”“翰墨梅香·竹海温泉”2条示范带。二是高标准建设精品村。扎实推动2021、2022年精品村财政结算审核工作,启动2023年XX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精品村创建工作,遴选10个村,因地制宜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充分挖掘和整合各村优质资源,先行启动桥东街道东平村、水口街道新民村作为精品村建设。三是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标准。通过长效管护机制,抓好常态化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打造“四小园”、推进36个整村“厕所革命”,建设约83.66公里支路(预计7月进场施工,12月底完工),持续推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如马安圩镇污水设施建设,高质量建设区长湖沥碧道1公里(预计12月底完工)等系列举措,投入1.11亿元,推动人居环境更优、更美。四是加强水利设施建设。重点抓好18宗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关,各项工程稳步推进,已有5宗项目完工验收。同时,持续开展50宗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工作。五是落实防汛责任制。深入排查整治山洪地质灾害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薄弱环节。六是落实河湖长制。扎实推动河长履职,区、镇、村三级河长巡河总次数为6805次,平台记录巡河湖的河长282人,占河湖长总数100%。同时,常态化开展“清四乱”工作,根据相关投诉、规划、议案和申请文件等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回复意见(复函),高质高效完成国家、省下发的“四乱”问题,分门别类统计、巡查,强化巡查实效性,切实做到底数清、整改有成效。同时进一步压实属地整改责任,切实按要求整改。
(四)聚焦守正创新谋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率由原来的23%升至97.52%,成功化解各类土地历史矛盾纠纷1850余宗,实现了共享承包地确权颁证档案44173户,共享率为97.52%;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12.33万亩,占农户承包地面积的56.95%。开展农村“三资”监管督导检查22场次,大力开展农村清产核资,相较2021年累计清查增加村集体资产2余亿元,排查登记农村集体不规范、问题合同5600余宗,有效盘活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增效增值。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扎实推广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平台应用,实现宅基地建房“农民不跑腿、数据自动跑”的审批管理智能化,全区申请受理846宗,通过审批253宗,驳回97宗,496宗正在审批中,顺利完成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亮牌考核任务。开展“村改居”社区综合配套改革,制定《XX区推进村改居社区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村改居”社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任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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