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行风整顿工作方案

市住建局行风整顿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住建领域行风建设,解决行业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行风管理水平,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进一步加强行风管理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暨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考核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及“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决定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行风整顿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记初心使命,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监管执法、源头管控、治理能力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抓整治,进一步推动行业转型提升。
    二、工作目标
    自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开展三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自查自纠、监管执法,发现一批、曝光一批、撤销一批、查处一批、规范一批,形成强大震慑,狠刹行业不正之风,推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让社会公众切实感受到行业实实在在的变化。在集中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对标对表行业管理一流水平,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全面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特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同志兼任。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1.推进行政许可服务规范化。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项目审批、许可、备案;坚持规范化服务、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不断改革创新;公开服务内容、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规范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事项按照办件流程及时办理,开展限时办结的并联许可模式。
    2.推进行政许可服务标准化。积极按照住建局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和目标,积极开展审批有序、服务无境的理念,在日常工作中注重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坚持热情、规范、高效、快捷、便捷的工作态度,不断增强审批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负责地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各类事项。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公开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窗口可见,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行政服务股牵头)
    (二)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大力整治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和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行政执法问题。重点聚焦以下三类情形:
    1.执法不作为。重点整治不履行或不充分、不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执行制度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敢执法、不会执法,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不及时,执法不透明,弄虚作假;对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处理投诉举报不及时、不到位、不反馈;办理案件超时限;工作失职失察,对下级的监督指导缺失等等。
    2.执法乱作为。重点整治超越法定权限,滥用执法职权,以罚代刑,随意执法、重复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反法定程序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过罚失衡,无依据的顶格罚、高额罚;以罚代管,重处罚轻教育;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刁难执法对象,执法态度恶劣,执法行为简单粗暴等等。
    3.执法不规范、不公正。重点整治执法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不按规定携带、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着装、言行、举止不文明、不规范等等。(执法室牵头)
    (三)规范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在住建行业各类企事业中大力倡导诚信守法、爱岗敬业、客观公正、精益求精的良好风气,推动企业加强党组织建设,引导员工中共党员亮身份、作表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法纪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将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廉洁从业、新政策文件列入全市执业资格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培训内容。强化负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公开曝光违反职业操守行为,让从业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类企业要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企业文化建设,着力培养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业精神,并将个人职业操守、道德品行纳入职工入职培训、岗位竞聘、职称职务晋升、专家人才选用推荐及各类评先评优的激励考核内容。从业人员要遵纪守法,严格自律,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大力钻研业务技能,提高从业文明素养。
    2.注重诚信规范从业。各类企业要组织所有从业持证人员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填写自查自纠表,并对职业道德操守情况作出承诺,包括有无违规“挂证”、有无超资格范围违规承接业务、有无违规投标行为、有无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备案备查,在企业或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从严查处项目现场未到岗履职行为。结合项目质量安全检查同步开展涉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情况检查,对不到岗(项目现场)履职、长期不在岗的一经查实,将其列入本地管理黑名单,并给所在企业信用扣分。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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